谈谈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
(2007.12.05)

 

卢青山

  多年来,我市的老龄工作者对社会化养老模式进行了不少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本文谈几点体会。
  一、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势在必行
本人认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中华民族传统为支撑,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目前我市已有不少敬老院,其床位和生活设施与日俱增,在敬老院安度晚年的老年人成千上万,这是一种很受欢迎的社会化养老模式。然而,随着老年群体的不断扩大,老年人的物质生活需求和文化心理需求的多元化,社会化的养老模式也要不断拓展。当今,佛山市老年人口超过40万,其中,95%以上进不了敬老院,只是居住在家。许多老人家由于子女成家立业另立门户,或者子女在外地就业,或者身边无子女,又由于年老体弱多病,所以,为此提供必要的社会化服务是十分必要的。
  居家养老服务关系到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密切相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老年人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其安度晚年,分享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的文明成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而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当务之急是做到“五个加强”
  (一)加强宣传,提高共识
  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宣传是社区老龄工作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社区老龄工作的重要前提。宣传工作做到位了,老龄工作就能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情参与,赢得老年人和全社会的共识和认同,老龄工作就能有声有色,事半功倍。当前宣传工作的着力点,就是宣传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宣传工作要有政策、有实例、有典型、有的放矢,要让人喜闻乐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这是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老龄工作者需要认真研究的。
  (二)加强落实老年法规政策的力度
  社区既然是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的依托,就应当在社区范围内加强落实老年法规政策的力度。社区老龄工作首先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老年政策、法规以及本地老龄工作的规划和各项具体政策措施,特别是涉及老年人养老、医疗、优待等方面的政策,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需求。
  值得倡导的是佛山市禅城区普君街道在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有关法规政策方面,工作做得很出色。近年来,他们因应老龄工作形势的变化,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作为落实老龄工作有关法规政策的具体行动,并已逐步形成四大网络:生活照料服务网络、医疗保健网络、老年文体服务网络和维权服务网络。由于四大网络的建立,使一些老人居住在家,由于经济困难苦于无助,由于老弱多病而身边无子女关照,由于种种预想不到的困难发生等,都能及时得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照料和帮助。
  (三)加强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
  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是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和满足其身心需求的物质基础和生活场所,也是社区老龄工作的物质载体和老年人的精神家园,因此,必须加强服务设施的建设。没有设施和活动场所,就无法开展老年人的文化体育活动,对老年人的一切承诺都会变成空话,也就无法让家居老年人走出家庭参与社会活动。
佛山禅城区石湾街道近几年投入大笔资金,兴建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学校、老年保健院、老年健身房和老年歌咏室等,方便老年人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目前该社区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居家老年人参加活动。他们老有所乐以文会友,以艺会友,心情舒畅,生活充实,感到日子过得十分愉快、幸福。
  (四)加强为老服务现代化网络建设
  一些经济较发达社区,应加强为老服务现代化网络建设。要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为老服务专业队伍和业余志愿者群体。依靠他们建立网络指挥调控中心,借助现代网络通讯工具,把社区内千家万户的居家老人联系起来,以便及时为之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服务,关心其起居,让老年人时时有安全感。即使有急病,只要打个电话或按个电钮就能及时得以救助。
  (五)加强对特困老人的关爱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转型时期,各社会阶层收入不均,贫富差异情况客观存在。一方面,一批经济收入丰厚而稳定的老年人,对医疗保健、生活照料和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长,对社会化养老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应当予以充分关注;另一方面,低收入的老年人仍然比例很高,是老年群体的大多数,其中还有不少属于“三无”老人,特困老人,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应当得以特别的重点维护,除了政府给予定期定量补助之外,社区也要给予加倍的关爱,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家居养老服务。
  三、努力营造敬老爱老氛围
  要搞好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必须努力营造一个和谐互爱的敬老爱老社会环境,这是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和客观需求。
目前的基础工作,应当是努力倡导建立五种和谐友爱关系。
  (一)要倡导建立家人与老年人的和谐挚爱关系
  应当在全社会进一步提升赡养老人的道德意识,让年青人更好地为长辈提供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供养、精神上的慰藉和疾病上的医护。更重要的是晚辈与长辈之间不要有人为的代沟障碍,要能互相谅解、互相体贴,倾以一片真情挚爱。家和万事兴,亲情比什么都宝贵。若有家庭纠纷,社区服务也要做到家。
  (二)要倡导建立服务人员与老年人之间和谐友爱关系
  养老服务人员和社区老龄工作者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应当注意培养敬老爱老的诚挚感情,积极主动与老年人沟通交流,同他们拉拉家常,问寒问暖,关怀备至,还要认真观察与分析老年人的所思所想所好所爱,消除他们的种种心理障碍,开导其心胸,拓展其视野,让老年人心情畅快,坦坦荡荡。若有老年人对人要求过于苛刻,也应当予以善意诱导,以求和谐。
  (三)要倡导建立邻里和睦,互相友爱关系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社区服务人员要努力消除“鸡犬之声相闻,民至死不相往来”的现象,以创建和谐社区为契机,鼓励居家老年人更多地与邻居串门聊天,交流思想,增进感情,进而达到“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病痛相扶”的和谐境界。提倡青年住户也能多关爱邻里老人,主动为邻里大叔大妈解难题,办实事,做好事,并以此为时尚,为荣耀。也应当倡导邻里儿童多叫几声爷爷奶奶,把老人心叫乐叫开。
  (四)要倡导建立居家老人之间的互相沟通互助友爱关系
  社区老龄组织,包括老年人协会要经常开展一些文娱体育活动,把老人从居家吸引出来参与社会活动与交往,有条件的可成立老年学校或各种兴趣小组,为他们各施所好提供平台。
  (五)要倡导建立居家老人同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单位的交往联系和互动友好关系
  有关社会团体、单位应把关心关爱居家老人作为一种社会责任,尽心尽责多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同时,应当引导居家老人关心社会动态,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譬如,受聘担任校外辅导员、党建指导员、交通监督员、社区助理员、民意代表和各种顾问。激发老年人继续参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有益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心情舒畅。
不能把老年人放在一个被遗忘的角落,而老年人也要善于顺应社会生活和社会角色的转变,在社会交往中不断增强自己的适应能力,顺变能力。顺势而为,顺其自然。
  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政府的一项亲民工程,是中华民族传统的养老模式,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庭既是老年人生活的主要场所和主要依托,也是为老年人提供物质保障和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的基础。居家养老的主体地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予以明确。我们要进一步弘扬孝亲敬老优良传统,鼓励和支持子女履行好赡养老人的义务,让老年人顺心如意,安度晚年。同时,又必须强化为居家老人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营造良好的为老服务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地加快发展居家养老社会服务机构和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作者是佛山市老年学学会副会长、佛山市科技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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